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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山大+海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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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屋里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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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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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山大+海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
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7〕7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3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高校
经教育部同意,2017年确定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
浙江大学
等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要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
20%
。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三、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
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试点高校要在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前公布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要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综合素质材料初审的重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由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文件规定的所有责任。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须于
5月15日
前完成。报名工作结束后,试点高校将考生报名信息(
含考生姓名、学号、考生号、身份证号、高中学校名称
)发送我厅。我厅根据报名信息向学校反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学分、基础素养评价、综合实践活动等内容。试点高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我厅反馈内容,确定通过初审参加学校考核的入围人员名单。试点高校在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办法执行。同等条件下,要向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于
5月20
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名单。
四、学校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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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评价工作。
试点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二)规范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试点高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实施素质测试或面试工作。
要按照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的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命题、评卷严格实施保密制度,所有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使用、评阅和保管各环节保密责任,试题命制采用封闭入闱形式;要遴选校内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认真负责的专业人员,参加测试或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要建立相关人员专家师资库,并根据各环节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须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在面试考核中,若设两轮以上测试环节,每个面试考核专家组须由
3人以上
组成;专家组产生和实施过程须由纪检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素质测试或面试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学校考核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严格确定入围考生。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
1:5
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各试点高校要将入围学生名单于
6月22日
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要在试点高校网站进行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于
6月29日
前将入围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
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
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上述三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投档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试点高校要将录取名单于
7月20日
前,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或单位)、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汇总各校录取名单,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各试点高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
六、招生章程
试点高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校测试或面试办法、志愿填报、综合成绩构成、录取办法、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办法以及其它应周知学生的事项等。其中,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执行。
七、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加强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要制定和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规范招生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综合评价招生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要强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录取的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录取程序,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高校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教育,完善评价体系,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实施“阳光招生”,强化监督管理
试点高校要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贯穿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
“十公开”
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严禁高校及其内设学院(系、部等)、教职工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要认真执行招生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
各市教育局要加强监管,指导高中学校全面、规范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严禁高中学校为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学校、单位和个人,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各试点高校要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中以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各有关单位要畅通综合评价招生的申诉、信访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试点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
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教育部、山东省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总人数:50人
注:1.数学类为大类招生,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录取时统一按照数学类招生,学生于三年级分专业方向培养。
2.学校将视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山东省2017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9A1B,且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等级须为A;
3.报考数学类或物理学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曾获得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证书落款单位为中国数学会或中国物理学会);报考朝鲜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曾参加全国英语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果。以上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30日17:00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上传材料:
(1)网上报名生成的《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有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2)个人陈述。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
(4)有关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的写实记录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5)《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及省教育厅反馈的考生相关信息,择优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数学类、物理类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7年6月18日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7年5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4.公布入围名单
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文理科类、分专业类别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我校综合评价入围考生须在山东省本科提前批次进行高考志愿填报,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规则。
入围考生投档成绩(含附加分)须达到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6000名或理科考生前30000名成绩标准,并按照测试合格的专业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外语类入围考生可在朝鲜语和日语专业中选择1-2个专业填报)。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分科类、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0%+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40%+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5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0分。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E-mail:ouczsb@ouc.edu.cn
附件:《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山东大学
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
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均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
视报名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只采用面试方式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五、其它
1.我校2017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7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旨在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深、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为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201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省招收9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1.数学类为大类招生,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录取时统一按照数学类招生,学生于三年级分专业方向培养。
2.学校将视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总数和各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热爱科学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考:
1.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三年每学期期末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科考试等级不得低于9A1B。
备注: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三、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注册报名。
2.将系统中的相关的报名表格填好,然后下载并打印,经中学教务处审核属实,由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章,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除申请表之外,欢迎学生提供能够展示自身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奖、科研活动成果、省市级三好学生等,以上材料均须复印并经中学审核属实,加盖中学校章后扫描上传。考生不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校考资格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中学的生源质量、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校考学生名单。
获得校考资格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upc.edu.cn/)上公布。
五、校考形式与内容
校考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类,每组5名面试专家。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
六、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 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 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 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为10A者,Z值以750分计;为9A1B者,Z值以700分计。
七、录取及专业安排
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根据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成绩。学校将依据入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名单,且考生高考成绩省内排名必须位于2017年理科生前20000名或文科生前6000名,并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如果此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综合评价已录取的学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做退档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八、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0日8:00至4月30日 17:00
校考资格学生名单网上公示时间:
2017年5月31日前
报到时间
:
2017年6月17日(周六) 8:00--12:00 14:00—16:00
报到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东环101教室
校考时间:
2017年6月18日(周日) 8:00—12:00 14:00—18:00
如果以上时间有变动,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站及时公告,请学生报到前务必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
九、特别提示
1.考生本人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承诺书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文件规定的所有责任。
2.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十、监督与检查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综合评价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入选考生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
3.本招生简章中的内容若有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 手机:15194295783
传真:0532—86981305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upzsb@upc.edu.cn
以上内容转自山东省教育厅公众号【山东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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